刑事速裁程序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通过当庭宣判、当庭送达,推动案件审批和文书签发制度改革,明确速裁案件一般不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判决书一般由独任法官直接签署,对量刑规范化、法官员额制等改革举措,也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刑事速裁程序还可以有效发挥庭审功能作用,实现诉讼中繁简分流、程序上区别对待,通过“简案快审”,为“疑案精审”创造条件,将有限的司法资源更多用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上,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如今,经过两年的改革实践和探索磨合,刑事速裁程序的制度价值逐步凸显。下一步,最高法将进一步健全刑事速裁程序运行机制,推动从侦查、起诉到审判全程提速,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切实做到“疑案精审”“简案快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制日报北京9月4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