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种保证金将依法予以保留 本报讯 记者梁士斌 为确保保证金收取依法依规,清理取消无上位法依据的保证金,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保证金专项清理工作。 针对企业普遍反映保证金名目繁多、金额较大、收取理由不合理等问题,交通运输部将进行专项清理。公路建设项目仅保留投标、履约、预付款、质量、民工工资5种具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且均应按规定标准收取,按规定时限返还。 由于少数公路施工企业缺乏诚信、建设单位管理方式简单、项目建设资金不到位等原因,我国公路工程建设领域逐渐产生了名目繁多的保证金。据交通运输部调查结果显示,建设单位目前收取的保证金中,安全生产保证金等均无上位法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