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8日,国家审计署公布甘肃等9省市部分县社会抚养费审计有关情况。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此高度重视,将督促相关地方认真对待,严格整改,并抓紧组织研究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制度,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专项督查,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
毛群安表示,社会抚养费征收制度是我国为控制人口增长而采取的一项经济限制措施,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重要手段,对制约违法生育、规范生育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2002年,国务院颁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基本标准、征收主体、经费管理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并授权省(区、市)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卫生计生委每年开展执法检查,及时纠正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011年,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对各地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提出了明确要求。 毛群安表示,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下一步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制度,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各地主动公开社会抚养费信息,切实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