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非法行医投诉举报渠道,营造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及时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制定的《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现公布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各省级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投诉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如实向当地反映非法行医案件线索。
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各省级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投诉举报电话
北京市 010-12320 湖北省 027-87867578
天津市 022-12320/24321188 湖南省 0731-84812734/84822021
河北省 0311-12356/85989538 广东省 020-84469333
山西省 0351-12320 广西壮族自治区 0771-5320075
内蒙古自治区 0471-12320 海南省 0898-65851369
辽宁省 024-12320 重庆市 023-12320
吉林省 0431-12320/81976719 四川省 028-68005858
黑龙江省 0451-85971182 贵州省 0851-6826074/6870000/6810368
上海市 021-962223 云南省 0871-65193465
江苏省 025-12320/83231006 西藏自治区 0891-6376315
浙江省 0571-96301 陕西省 029-81298829/87344626
安徽省 0551-63628215 甘肃省 0931-12320
福建省 青海省 0971-7512899
江西省 0791-86265937 宁夏回族自治区 0951-12320
山东省 0531-8559999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0991-8561762
河南省 0371-6558871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0991-2896915/51003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