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表示,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法官法议案所涉及的问题已基本得到了解决。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向惠玲等30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法官法的议案。议案提出,现行法官法对法官离任后的任职回避范围过窄,不利于司法公正,建议增加对法官离任后任职回避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吸收近年来人民法院回避制度改革成果,修改完善了回避制度相关规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关于审判人员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增强了回避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代表提出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全国人大内司委建议法官法和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施行一段时间后再研究修改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