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综合性并且偏向于指导审判实践的成功庭审标准 崔文茂 庭审作为法律的一个重要程序和法律实践,综合性并且偏向于指导审判实践的成功庭审标准可以分为五个方面:即程序合法、事实应当查清、法官要有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要有法官综述、法官要树立公正形象。 1、程序合法 程序合法指法官在庭审中要做到按法律规定的步骤指挥、控制各项庭审活动的进行,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完整的庭审活动应当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在庭审各个阶段应当注意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2、事实应当查清 事实应当查清指法庭应当在诉讼双方争议的基础上开展法庭调查,通过庭审质证和认证,查清案件事实。 3、法官要有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 庭审法官必须具备后文叙述的三方面十大类庭审能力,尤其要注重指挥、控制庭审能力的发挥,保证诉讼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和重点展开调查辩论,同时,限制与案件无关的问题进入庭审范围,并制止诉讼双方当事人及旁听人员出现的违反法庭秩序的行为。 4、要有法官综述 为了使庭审更加规范,有序的进行,也为了提高庭审质证、认证的质量增强公开审判的效果,应当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加上法官综述。所谓法官综述,指法官在庭审中应不失时机地对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进行综述,对诉讼双方的辩论观点进行归纳,以指导法庭调查和辩论的有序、高效进行。法官综述的内容一般包括两方面:一要对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进行综述,二要对双方当事人辩论观点进行归纳。 5、法官要树立公正形象 所谓公正形象,指法官在庭审中要树立起公正、权威、文明公平的司法形象。公正形象包括三方面内容:(1)法官在庭审中要公平、公正,不偏袒、倾向于一方,不代替一方行使职权。(2)法官庭审语言既要通俗易懂、规范流畅,又要庄重严肃、法言法语。(3)法官着装要符合规定,形象严肃公正。 北安市人民法院—崔文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