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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10天3起粗暴执法事件 郑州出台城管“十不准”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7
摘要:人民网——人民日报 针对10天3起粗暴执法事件 郑州出台城管“十不准” 人民网郑州10月25日电 (记者曲昌荣)近日,郑州市二七区连续发生了3起城管执法不当事件。为此,10月23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紧急出台《郑州市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十不准”》。二七区委、区政
人民网——人民日报


针对10天3起粗暴执法事件 郑州出台城管“十不准”


  人民网郑州10月25日电 (记者曲昌荣)近日,郑州市二七区连续发生了3起城管执法不当事件。为此,10月23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紧急出台《郑州市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十不准”》。二七区委、区政府领导研究整改措施,对城管执法工作提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文明执法”的要求。

  这3起事件分别是城管持刀伤人事件、强行拆除铁皮屋并将屋主扔到樱桃沟事件及城管伤人引起公愤致使执法车被掀、道路被堵事件。二七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区委书记朱是西要求,各执法单位注意方式方法,严格执法程序,坚决禁止违法执法案件,正确对待媒体,不要遮掩。二七区政府规定,各执法单位再发生一次打架事件,直接在单位评比中挂“黑旗”。

  郑州市城管局还出台了《郑州市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十不准”》,即不准用粗暴、生硬、冷淡的语言或推诿态度对待管理相对人和来访群众;不准与违法相对人发生纠纷、厮打或者唆使他人打人;不准刁难或打击报复管理相对人;不准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执法业务;不准在执法活动中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准私约管理相对人到非办公场所处理案件;不准向管理相对人通风报信或充当违法人员的“保护伞”;不准着制服、开执法车从事非公务活动;不准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办关系案、人情案;不准挪用罚没款或私分、占用罚没物资。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