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 海南限定2011年春节酒店客房价格 查处炒卖行为
海南省物价局副局长董德标介绍说,价格调控期间,三亚市宾馆酒店以2009年1月27日(农历正月初二)各类客房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为基价,最高涨幅不超过基价的10%;其他市县以2010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初二)各类客房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为基价,最高涨幅不超过基价的10%。宾馆酒店申报的标房(除套房和别墅外)基期价格在5500元人民币∕间及以上的(含各类手续费、服务费,不含价格调节基金),须由当地物价、旅游部门审查后报省物价、旅游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对于转型、扩建或新开业的宾馆酒店,价格不可比或没有基价的,其基价的选取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海南省物价局要求,各类宾馆酒店一律采用标价牌(表)方式如实标示各类客房实际销售价格,价格调整要及时变更标价,实际结算价要与标价一致。各宾馆酒店要将2009年1月27日或2010年2月15日的各类客房加权平均销售价格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备案价格在各级价格主管机关门户网站公示。 海南省物价局强调,对不执行价格备案规定或申报备案价格信息不准确的,对违反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按照《价格法》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进行查处。三亚等海南东部旅游市县还要加强2011年春节期间出租车、海鲜排挡等价格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交通客运价格秩序,打击海鲜排挡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确保旅游市场价格稳定。 海南省省长助理、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陆志远在新闻发布会上说,2010年春节期间,海南省部分宾馆酒店经营者缺乏价格自律和诚信经营理念,随意涨价,导致部分酒店客房价格异常波动,“天价”客房给海南带来负面影响,造成宾馆酒店实际入住率下降,投诉举报增多,严重损害了海南国际旅游岛形象及旅游业健康发展。 陆志远表示,“海南旅游市场不能做‘一锤子买卖’,需要‘回头客’。” 据了解,干预时段从2011年2月2日至8日,假期结束,限价措施自动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