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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执法如何突破行政干预 陕西全国率先“探路”(2)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6
摘要:表现在执法上,因为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干预,县级环保部门普遍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表现在机构和队伍建设上,有的县没有环保机构,有的县有环保机构却乱进人;表现在财务和资金管理上,政府该保障的不保障,基础设

  表现在执法上,因为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干预,县级环保部门普遍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表现在机构和队伍建设上,有的县没有环保机构,有的县有环保机构却乱进人;表现在财务和资金管理上,政府该保障的不保障,基础设施该投入的不投入,排污费乱收乱支,有的县不仅用排污费支付环保部门人员工资,而且用于支付其他部门人员工资;表现在协调联动上,由于块块管理,地方保护,跨界污染很难有效解决。

  “我们调研后发现,这些问题集中出现在县一级。”省环保厅厅长何发理介绍,省里决定从改革环保行政管理体制入手,破解这些难题。第一步就是实行市环保局直接管理县、区环保局,2002年8月开始操作,2006年底10个市全改到位,到目前又运行了近5年。刚开始时,还有这样那样的说法,现在基本听不见了。

  确实,记者没有听到完全否定的说法,此事的好处显而易见。但在实践中,一些新的情况也不容忽视。

  “上划”并不代表县、区环保局可以脱离当地政府的领导。环保局“上划”后,依然是当地政府的组成部门,而地方政府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没有政府的支持,环保局不可能放手做事。

  有的县领导认为,环保局人、财、物都上交市里,县里可以不管了。较多的情况是当地政府对环保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有所减弱,原来减免的一些费用不减免了,一些县环保局解决办公用房就遇到困难。同时,污染减排需要地方配套一部分资金,需要其他部门配合行动,一些县靠公事公办不行,环保局长只能想方设法靠人际关系协调。

  有的县对环保局的考核也不尽公平。环保局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必然要在第一关口卡住有环境隐患的项目,也必然会处罚违法排污的企业,这样可能导致年终工作考评得分很低,与市环保局的考核出入很大。一位环保局长感慨:“好在有市局做主,咱还能理直气壮,不然真的抬不起头来。”

  大家还普遍反映现在基层环保活多、人少,环保人干得很辛苦;在干部使用上,县、区环保局长在市、县环保系统岗位或县与县之间交流,与当地其他岗位交流机会很少,不利于调动干部积极性。

  对此,何发理表示:“这些情况我们都了解,其中有些问题不是环保系统自身能够解决的。不管谁来解决,都不能回避矛盾,必须通过改革探索来逐步完善。”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