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报 3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社厅发布消息,从4月1日起,我区(宁夏)将按照《宁夏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处理各种人事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 据介绍,应试人员如出现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等9种行为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新规明确,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两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人事考试。如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将其带出考场的;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此外,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两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人事考试。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两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人事考试。(裴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