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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批案件管理中心将试运行 律师可查案卷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6
摘要:重庆晨网 (重庆晨网记者 刘波 实习生 王梓涵 6月28日18:27报道)28日上午,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重庆市检察院、5个分院和18个基层院,将从7月1日起开始试行案件集中管理工作,首批24个案件管理中心(后简称案管中心),也将同时试运行。 2012年年底以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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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晨网记者 刘波 实习生 王梓涵 6月28日18:27报道)28日上午,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重庆市检察院、5个分院和18个基层院,将从7月1日起开始试行案件集中管理工作,首批24个案件管理中心(后简称案管中心),也将同时试运行。

    2012年年底以前,案件集中管理工作在我市三级检察机关全面推行。

    案件集中管理 预防“关系案”、“人情案”

    重庆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负责人谭闯介绍,案件集中管理,是指检察机关以案件集中管理系统为平台,对所办理的案件进行集约化统一管理的工作。均按集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五位于一体的案件管理新机制。

    “实行对全院案件的统一集中管理,在客观上为我们跟踪、全面掌握全院执法办案的运行状况提供了便利。”谭闯告诉记者,案管中心运行后,能够更加准确把握检察执法工作的发展态势,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检察业务工作的对策建议。

    案管中心将对纳入集中管理的案件进行全流程管理,重点对各类案件的办案程序、办案期限、强制措施期限等办案节点进行跟踪、预警和监控。必要时还会向办案部门发出《期限预警提示》,杜绝发生超期羁押的情况。更好地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谭闯特别提到,案管中心在将来的运行过程中,或将逐步推行“统一分配案件”方式,即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受理案件后,再统一将案件按照既定的顺序,分配到承办人手中,从而有效预防办“人情案”、办“关系案”的现象发生,确保执法的公正性。

    律师可直接到案管中心查阅案卷材料

    在即将试运行的重庆市检察院案管中心记者看到,这里设立了案件受理和律师接待两个窗口。同时,案管中心还专门为律师安排的一个房间,里面有两台电脑,方便律师查看案件的电子卷宗。

    案管中心运行后,将统一负责接待辩护律师提出的案件查询。律师再不用像以前那样提前预约,而是到案管中心就可以进行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和对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等事项。

    案管中心负责人称,这种一个窗口对外进行接待的办法,在机制上彻底解决了律师阅卷难的问题,同时还为律师提供了一个对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投诉的受理、答复平台,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将可以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市民可登陆检察院官方网站查询相关案件信息 

    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案件集中统一管理运行后,对普通市民而言,也能获得更多更优质的服务。检察机关将积极完善案件集中管理系统与“阳光政法查询监督系统”和检察机关三级互联网“案件查询系统”这两个系统的信息共享衔接机制,使群众查询相关案件信息更加方便快捷。

    市民可以随时进入法律监督网或其他重庆市检察机关任一官方网站,查询全市任何一检察机关办理的相关案件。进入“案件查询系统”后,直接输入涉案人的姓名,可在全市范围内查询到相关案件信息。

    而首批24个案件管理中心,分别在以下检察院:市检察院、五个分院,一分院辖区:江北区院、沙坪坝区院、长寿区院、大足区院;二分院辖区:梁平县院、巫山县院;三分院辖区:涪陵区院、南川区院、武隆县院;四分院辖区:黔江区院、石柱县院、秀山县院;五分院辖区:渝中区院、大渡口区院、南岸区院、巴南区院、永川区院、荣昌县院。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