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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治发展报告》发布:立法注重“接地气”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5
摘要:检察日报 研讨会现场 11月1日发布的《北京法治发展报告(2011)》表明 北京立法注重“接地气” 北京2011年的法治发展情况如何?立法工作如何“接地气”? 11月1日,《北京法治发展报告(2011)》 (下称《报告》)首发式暨首都法治建设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北京市社
检察日报


 研讨会现场

研讨会现场

  11月1日发布的《北京法治发展报告(2011)》表明

  北京立法注重“接地气”

  北京2011年的法治发展情况如何?立法工作如何“接地气”?

  11月1日,《北京法治发展报告(2011)》 (下称《报告》)首发式暨首都法治建设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北京市社科院、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法院、信访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专家学者与会。2011年北京市人大主导的立法创新工作,引起与会者热议。

  立项论证:直指人才市场“黑中介”

  立项论证会关注了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思路及主要内容。

  “立项论证会工作,有助于把好人大立法选项关,提高立法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法规一处处长熊菁华说。

  《报告》显示,2011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共对11项立项论证报告进行了审议,经过审查,有4项被列入2012年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有4项被“要求调研起草,适时列入常委会立法计划”;有2项“仅同意立项”,有1项被列为起草项目。

  关于人才市场“黑中介”的法规立项论证就是其中之一。《报告》表明,2010年,到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网站登记求职的人有2900万人次,到招聘会求职的有363万人次,达成意向的103万人次。这一庞大的求职大军,依赖的是北京市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1046家企业和1.13万名从业人员。如此庞大的人力资源市场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很多不规范的现象,比如“黑中介”蔓延问题,有的中介以介绍职业为名,以培训、押金等各种名义向求职者非法收取各种费用,有的机构发布虚假广告诱骗求职者,以非法收取中介费,部分人才中介机构随意泄露个人信息,“猎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咨询等新兴业态,缺乏法律规范等。

  2011年4月,北京市政府向该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项报告。同年5月,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由北京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表参加的立项论证会。

  此次立项论证会关注了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思路及主要内容。其立法思路为:以合理、有效地配置人力资源为宗旨,完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立统一规范、灵活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

  立项论证过程中,有的代表和专家指出,现在一些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服务的同时,还从事劳务派遣,有的干脆“挂羊头卖狗肉”,以中介为名从事非法劳务派遣。一些工人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变成了这些中介机构的“派遣工”。鉴于劳务派遣服务问题的复杂性,是否应当通过该项立法予以界定、严格区分、有效规范,需要进一步研究。

  目前,该项目已经过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眼下处于调研起草阶段。据熊菁华介绍,北京市人大的立项论证工作是从2008年开始开展的,5年中,有关工作机构对37件次的法规项目进行了论证,有6项是处于“暂时没有被通过”的状态。

  法规预案:立法调研做在前头

  法规预案研究有助于吸收更多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参与立法,并提供相对中立、客观的研究成果,有助于推进立法的科学化。

  “开展法规预案研究工作,是北京市人大2011年一项重要的立法创新。”熊菁华表示,这一创新的目的是,积极稳妥地处理在首都科学发展过程当中遇到的比较复杂、突出的矛盾和一些重大、敏感问题,在不引起争论、不造成负面影响的前提下,慎重而有效地开展前期的论证,为立法的决策提供依据。

  2011年,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便接受该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了“北京市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住宅条例”的法规预案研究工作。

  该研究会会长佟丽华列举了农村“宅基地”的例子,他说,现在有些地方不批宅基地了,农民的孩子结婚需要房子怎么办?农民的住房需求和宅基地审批之间矛盾凸显。另外,农村房屋流转存在问题,虽然国务院明令禁止,但私下交易不断……

  对这些情况,佟丽华表示,该学会所做的法规预案研究工作比较细致,最终出来的研究报告显示,我国在农村的宅基地和农民住宅问题上,仅有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很少的法律,很多具体的制度设计没有体现,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律依据,“一村一策”现象普遍,导致不公平、冲突现象不可避免地出现,也增加了政府管理难度。比如,北京市某镇共有21个村庄,却实施了4种拆迁政策,均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对外发布,而且越是后制定的政策优惠条件越多。

  该报告建议,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农村宅基地有条件流转制度。以买卖为例,可设定若干限定性条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即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只能是一次,出售、出租后不可再次申请;严格限制买卖双方条件,规定卖方只有提供已有其他住房时才可出卖,买方仅能购买一处宅基地及其住宅;只有房地一体时才可流转,未建房屋的宅基地不得流转等。

  “不论从维护农民权益的角度,从政府依法行政的角度,还是从司法机关裁决案件、解决矛盾的角度,推进这部立法都势在必行。但是这个法立起来难度将非常大……”佟丽华认为,北京市在全国领先启动该项立法调研工作,实属不易。调研报告希望北京市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进而推动全国性立法工作——修改现有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或者出台专门的“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住宅法”等专门法律。

  “这份法规预案研究报告,为未来的条例制定提供了非常详细的资料,立法调研非常充分。很多观点比较有价值,点出了主要矛盾,也便于推动立法时进一步考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肯定了这份报告,认为报告关于农村宅基地、农村住宅的法规政策的发展变化、目前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描述得都比较清晰。

  在佟丽华看来,法规预案研究工作有助于吸收更多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参与立法,并提供相对中立、客观的研究成果,有助于推进立法的科学化。

  据悉,除此之外,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还委托相关学术机构开展了“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以及“北京市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的法规预案研究工作。

  立法后评估:让学前教育条例纳入修改计划

  立法后评估要通过实践来看立法效果,要看在相关的领域,从业者有没有把它作为一个行为准则。

  “开展立法后评估,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此项工作从2008年开始启动,近几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动物防疫法等进行了立法后评估。”熊菁华特别提到,对《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后,该市人大已计划修订该条例。

  据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李昕介绍,2011年,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受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对《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进行了立法后评估,结果发现,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总量不足,实施11年的条例已不能适应北京学前教育环境的变化,亟待修改。

  “评估还发现,条例在一些权利配置方面存在不科学的地方。”李昕表示,条例所定位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整体进行学前教育问题的协调”,但评估发现该部门很难承担起全部协调责任,且条例中很多权利性条款缺乏法律责任的规定。在条例实施效果方面,发现幼儿教育发展的均衡性不足,教育平等权有待进一步落实,财政投入仍需加强。为此,课题组对条例修改提出了多条建议。

  莫纪宏表示,立法后评估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要通过实践来看立法效果,要看在相关的领域,从业者有没有把它作为一个行为准则,也就是说看法规是否真正实施过。

  据悉,《北京法治发展报告》已连续发布两年,今年的报告采用“总报告十分报告十专题报告”的体例,由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治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撰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力宇认为,该报告资料详实,前瞻性强,具有重大学术价值。(郑赫南)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