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校车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温州市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办法》已经出台。3年内,温州市中小学幼儿园购置的未达国标校车将逐步更换为国标专用校车。到今年底,所有学校校车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的车辆,都要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并接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监控平台,加强监管。 针对目前我市存在学生数量与校车数量不匹配、部分校车未使用国标专用校车等问题,《办法》规定要保障校车服务,强化校车管理。公安部门配合教育行政部门为学生春秋游等集体外出提供护送。《办法》还规定,校车服务提供单位的车辆,在完成接送学生之外,可按法律法规规定用于其他运营活动;学校购置的专用校车不能用于除接送学生之外的运营活动;规范社会集中接送学生客运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手续不全、无营运资质车辆和驾驶人从事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办法》提出,要把发展公交作为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的重要途径,加快发展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全市所有农村寄宿制学校且道路符合安全通客车条件的乡镇(街道),要开通农村中小学生上下学、周末接送班车;对一些学生较集中的区域,尤其是目前未开通公交线路、主要由家长(社会)包车接送的,要尽可能通过延伸或调整线路、增设或调整站点,增加该线路营运车辆或开通高峰专线等办法,方便学生上下学。 (温州市法制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