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日前,我市出台《温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将全民纳入医保,真正实现“病有所医”。新政策打破了部门间的制度壁垒,取消户籍身份限制,同时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统一的、比较科学的、相对公平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在惠及人群、参保费用、报销比例和报销金额等方面有较大优势: 一是医保之间转换更灵活。城乡居民医保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新农合整合并实现灵活转换。 一是医保间的缴费年限可折算。 二是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直接享受医保待遇。 二是惠及人群更广。城乡居民医保将符合规定的城乡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参保对象为:具有本统筹地区户籍的非从业人员;本统筹地区大中专院校(含技校)、中小学、幼儿园的在册学生儿童;已参加本统筹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其非本统筹地区户籍非从业的父母、配偶、子女。同时,低保户、困难家庭、残疾人员以及孤儿,由财政全额补助;非本地户籍学生儿童享受与本地同等的政策。 三是参保费用更低。城乡居民医保的市民只需个人缴费150元(财政补贴450元),而城镇居民医保个人需缴纳350元(财政补贴330元)。 四是报销比例更大。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最高(一级医疗机构)可报销50%,住院费用可报销90%,而新农合的门诊、住院分别为40%,90%,城镇居民医保分别为50%、70%。 五是报销金额更高。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住院的最高报销金额分别为750元、 17.97万元;而新农合门诊、住院分别为500元、11万;城镇居民医保门诊、住院为650元、12.57万元。相比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限额提高50%、15.4%,住院报销限额提高63.4%、43%。 六是就医购药更方便。参保人员可在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就医购药,并实行“一卡通”;而之前的新农合规定门诊报销仅限在基层医疗机构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