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重庆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严禁有偿新闻、打击新闻敲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新闻采编秩序,维护新闻工作的信誉和新闻队伍的良好形象。 根据通知,将建立完善四项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有偿新闻、新闻敲诈的监督:建立记者公开查询机制,在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官方网站建立“重庆市新闻记者公开查询系统”,接受公众查询、监督;建立有偿新闻举报查处机制,在重庆市级主要媒体和市新闻出版局门户网站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推行新闻采编行为回访制度,适时向采访、报道对象开展电话、邮件、书面等多种形式的回访调查;建立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评议机制,并将评议结果进行通报,纳入媒体年度审核内容。 通知强调,要加大对有偿新闻、新闻敲诈的查处力度,建立新闻媒体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新闻记者不法行为,建立新闻记者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将查证属实有严重违纪违规情况的新闻记者名单在网上公布。组织查办一批重大案件,进行公开报道,推动禁止有偿新闻、打击新闻敲诈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供稿 重庆市政府法制办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