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洛阳市政府李柳身市长签署第121号政府令,公布了《洛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市首部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的规章,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餐厨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本市餐厨垃圾管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定点处置。 《办法》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缴纳餐厨垃圾处置费;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应当取得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建立产生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产生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 《办法》要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抽查、现场核定等方式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并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记录。 去年以来,洛阳市以创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为契机,大力推进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管理,取得了显著成绩。《办法》的出台及实施,必将促进该项工作的全面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