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新华网太原10月21日电(记者王飞航)记者从山西省民政厅获悉,为防止出现关系保、骗保等违规违纪现象,该省近日出台新规:利用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除全额追回骗取的保金、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其信息将记入个人征信系统。 山西省自1997年在城市试点实行低保制度,如今已形成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山西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申请加入低保后,并不是终身受益,全省年内将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在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公示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对参保对象的动态管理。 据介绍,参保人必须定期报告家庭经济状况变化。与此同时,民政部门也将对低保家庭人口及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定期进行分类复核,并根据复核情况及时报请民政部门停发、减发或增发补助金。 按照规定,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利用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除追回骗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还会将有关信息记入征信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