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准备将安阳市公安局纳入到失信黑名单和罚款之前,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即认为,安阳市公安局作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国家行政机关,本应模范遵守法律,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却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应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可以想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也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对安阳市公安局采取一定限度内的惩罚措施,如果之前的沟通和协调可以起作用,断然不会有后面的纳入失信黑名单和罚款。总之,安阳市公安局这次除了认栽还是认栽,谁让你不把法律当回事,谁让你不把司法权威当回事。如果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不用付出任何代价,执行难问题便永远无法破解!愿这起事件可以督促更多的党政机关切实履行法院生效裁决,可以鼓舞更多的法院敢于处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党政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