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中国人的思想中,“人之初,性本善”,我们相信人性为善,强调道德教化的作用,更加倾向于人治。在古代我们对皇帝要求是“以德配天”,注重自律,但是这样却很容易形成专制社会。并且一旦形成专制社会,性善论还会强化这种专制。在专制国家,谁也不敢说领导人本性为恶,只能奉承领导人是圣人、伟人,但这种行为不仅强化了专制,难以监督,而且导致国家权力丧失自我纠错机制,最终造成严重的后果。 契约精神 《圣经》本身就是上帝与古以色列人之间的人神订立的契约。上帝与诺亚立约时,上帝说:“我把虹放在云彩中,这就可作我与地立约的记号了。我使云彩盖地的时候,必有虹现在云彩中,我便纪念我与你们和各样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约,水就再不泛滥毁坏一切有血肉的物了”。 这是圣经里最早出现的契约,被看做上帝与全人类之间的契约。契约中包含了契约行使的前提——挪亚及其后代要忠心于耶和华,和神的承诺——他将不再用洪水来毁灭人类。契约是建立在相互意见一致的合意基础之上,在诺亚之约中上帝是缔约的主动方,人是被动方。这就是说,契约的内容源于神,而不是人。从权利义务角度看,人神一旦立约,神有权享受尊奉。当人们遵守约定时,神有义务兑现承诺,赐福与同他立约者。这也是西方人契约精神的最早来源。 听完笔者讲得这些是不是觉得《圣经》对法律制度的影响非常深远呢!我们以为《圣经》离我们很远,其实就是在我们身边。《圣经》是经书,但也是古代人类的精神创作,是全世界人类的财富,我们应当正视它,合理利用它。最后送给大家一句马太福音里的话:“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在踽踽独行的路上,不要忘了保持眼睛的明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