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这个三十多岁、正值壮年的男子,已然时日不多。 三个月前,他持一把水果刀,将一对85后小情侣当街刺死。起因是女被害人与他有过一段短暂情史,据称因为女方家人反对,女被害人向他提出分手要求。显然,他很难接受这些。 案发当晚,在被害人工作、居住的工厂附近游荡、寻觅,希望能够遇见她,希望用自己的“诚意”挽回对方渐行渐远的心。当晚9点多钟,他们在马路边不期而遇,或者说狭路相逢。因为当时她当时正和自己男朋友一起坐在路边草坪上玩手机。他上前质问她,这男人跟你是什么关系,她沉默以对。于是又转头问了她男朋友同一个问题。“她是我的女人”,男被害人的回答简洁有力。他怒不可遏,抡起了拳头,而她却起身,毅然决然地挡在了他的面前。据他后来供述说,他顿时脑袋嗡的一下,变得一片空白。头脑一片空白的他掏出裤袋里的水果刀,朝男的腹部连捅数刀,男被害人被捅伤后赶紧逃离,他余怒未消,又持刀往女被害人身上胡乱捅去。后来见到男被害人伤势过重无力逃走后,又赶上去对着对方胸部和颈部连捅数刀,之后再次折返刀捅女被害人才仓皇逃离。 然而,端坐在讯问室中的他身上觉察不出多少死亡的气息,也看不到有多少悔意。他甚至没有问及两名被害人的情况,念兹在兹的是自己的“多情”、女被害人的无情以及男被害人“第三者插足”的卑劣,声称男被害人威胁和动手在先,并且对“故意杀人”的罪名提出异议,认为应当定性为故意伤害,还声称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我努力抑制住内心的反感,按捺住反驳甚至斥责他的冲动,记录下他的种种辩解。讯问快结束时我问他,被害人家属已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你是否有经济能力对被害人家属给予经济赔偿?
“ 我银行账户还有几千块钱”,刚才讯问带给他的亢奋如同潮水般褪去:“我父亲常年生病,没有劳动能力,家里有个大哥,但小孩多,也很困难,这些年一直靠我打工支持家里。由于家里穷,我一直单身,母亲也因此生了病,精神出现问题,半夜乱跑并且大喊大叫,我每个月都把一部分钱寄回家给他们买药”。有时候很难让人相信,先前那个极端自私、冷血的杀人犯,与眼前这个神情黯淡,命运坎坷,对亲情充满眷念的年轻人是同一个人。
在办案时,我们习惯于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指代一个个具体的人,在社会公众眼里,这些人往往只剩下一个杀人犯、毒贩子、瘾君子、骗子之类的标签。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观念里也有“本地人”、“外地人”、“外国人”、“熟人”、“陌生人”的区别。某些手腕“高明”的统治者,更是善于把人,甚至是自己的国民分为“犹太人”、‘雅利安人”,或者划定富农、中农、贫农等“成分”,给一部分人打上“地富反坏右”的标签,以遮蔽人的共同属性,切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发动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和战争,制造一场接一场的人道危机。
即便面对罪不容赦的杀人犯,在谴责、惩处他的罪行时,也不应该对其身上散发出来的哪怕一丁点人性光辉面视而不见。可恨之人亦有可怜之处,过街老鼠一般人人唾弃的罪犯,也许是他人眼里的慈父、孝子或者温和热心的好邻居。只有从不同侧面去看待、评价、体察一个人,才能真正做到把人当人看,在工作中、生活中克服标签化,做到人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