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引发大家关注。 博文汇总: 野生动物园内散养着虎、狮、熊等大量的高危险性动物,自驾游中游客的安全仅靠自己车辆的保护。游客所驾车辆不同,其坚固程度也不同,在大型动物攻击车辆时,车辆能给游客的保护程度也就有所不同。从游客自驾进入园区,就面临这些危险。而动物园对这些潜在的危险并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听之任之,仅靠提示和难以及时的施救当然无法避免事故的发生。可见,动物园在主观上对事故的发生本身具有过错。如果让动物园仅承担危险提示义务和在事故发生时的施救义务,而把对上述危险的控制义务推给未受过专门训练的游客,显然不合理。【详细】 豫之鹰:女子不守规则,活该被虎咬死? 人命关天。 没有人是该死的。对生命给予必要的同情和尊重,既是人之本性所在,也是社会道德要求。 按照游园规矩,女子不该在禁止下车的地方下车。但视频中,女子恐慌的画面,却足以让人产生同情—— 她肯定没想到老虎会突然出现,也肯定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倒霉。如果时光能够倒转,相信打死她,她也不会下车了。 不管怎样,母亲丧命,自己受伤,这个惨痛的代价,无论是否咎由自取,已足以让这个女子吸取教训后悔终生了。 互换立场。站在被老虎咬这一家人的角度,倘若还有点同情心理,就不该再在他们的伤口上撒盐。【详细】 陈先森的博客:反扑的规则 规则是活的,不仅是活在我们这个现实社会运行的过程中,更是活在我们的心中。如果我们在心中不把规则当成一个活着的事物来对待的话,那么在现实社会中运行的规则就会惩罚我们,也就是说我们将会遭到规则的反扑。无论是现存的社会规范,亦或是自然界中既存的自然法则,都有一个共同的原则:适可而止,物极必反。正如上面所说的,违背规则,必然会受到规则的反扑。【详细】 皖言婉语:老虎伤人,毕竟是场悲剧! 不管基于何种原因,当事者不愿发生如此事件,也难以承担现今恶果,其悲痛他人无法体验。作为旁观者,对于涉事方的遭遇虽无切肤之痛,但首先要具备的则是怜悯之心,毕竟这是一场悲剧。“恻隐之心人皆有之”,面对悲剧要有人情味,传统价值观不可湮没,悲天悯人的道义精神不可丢弃。【详细】 宋公明:老虎吃人,问责于谁? 分歧的的要害在于,游客违规有错,公园是否就没有保护其生命安全的义务和责任了?笔者认为,即使游客违反了安全协议有错在先,也不能因此而免除公园保护其生命安全的义务和责任。作为经营性的野生动物公园,有责任保护进入公园每一个游客的生命安全,包括违反了规定有过错游客的生命安全。这是法定的责任,不能因一纸协议而免除。【详细】 将进酒:老虎吃人评论观感 动物园的安全责任是合理性为前提。合理性建立假定游客都是理性的人。动物园提高安全措施当然可以百分之百保证游客安全。但是如果设置这种安全措施导致游览不可能进行,那么这种安全措施没有意义,与其开设这个游戏项目,不如不开设。【详细】 林立:老虎 女人,少了一点善良 当违反野生动物园的浏览规则时,就意味着无视严禁下车规则对生命安全的保护。一个成年人,应有足够的认识和控制能力,应当知道在野生动物园中可能发生的猛兽袭击的危险,也应当知晓了安全须知。明知而为,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所以,年轻女子应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责任。谁违反了规则,谁就应为此买单。但是,有些人在网上人肉搜索年轻女子,把她的身份、家事和这事都扯在一起,想以此说明她下车的动机或证明她的咎由自取,这不仅无聊、无道德,而且与法律没有半毛钱关系。【详细】 法道难易: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事件的三点感慨 这本不该发生的重大疏忽从何而来?毋庸讳言,其跟人们平时规则意识的培养应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笔者同情母女俩的悲惨遭遇,无意对那女儿的不慎过多评说。但恰如网上有人调侃的那样,这野生动物园自驾游不得下车现身,你以为只是诸如不要随地吐痰之类的规则提示那样常会被人置于脑后吗?那可是为了避免虎视眈眈之极端危险的生命警钟啊!又怎么可以麻木不仁呢?确实,规则意识,敬畏之心,是人类美好生活的重要前提。【详细】 扬州路漫:通过不遵守规则获利是对规则最大的嘲讽 无论伤者抢救费用、死者死亡赔偿金,还是公园长期停业造成的经济损失,还是那只无辜的老虎(依法评估出合理价格),双方都要严格按照比例承担,这样,我相信于法治,于将来,都有好处。【详细】 牙木汐:舆论声既不同情也毋需撒盐 事件最终如何都不是由尔等来定型,我们不过是表达一种观点而已,但我们需明白,舆论指责定会给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在发表观点的同时也切勿妄自指责。【详细】 宋公明:是老虎吃人还是人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