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安徽省将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工程第一年。作为议案的提出者,钱开莲继续跟踪这项工作的开展。从调研反馈看,可喜的是,法律援助的重视程度、经费保障水平、队伍建设和社会认同度,都较以往有了显著提高。但法律援助在案件结构、经费分配等方面仍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 据统计,2015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36万件,共有8万名受援人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全省共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0亿元。其中,全省刑事法律援助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3个阶段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57万件。 “总体上看,刑事辩护率所占比重不大,很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对申请法律援助意识不强。”钱开莲认为,这需要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多部门沟通联系机制。 此外,法律援助上升到民生工程后,已经不是个别单位的职责,需要多部门合力推动。有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他在推进会上数过参与单位多达32家,数量上明显增加,说明相关单位开始行动起来。但是在推进过程中,很多单位并没有真正把法律援助当成自己的工作,仍旧认为是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事情,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经费方面,虽然办案经费保障水平得到提高,但是在经费总体分配方面,有部分法律援助工作者存有疑惑。六安市裕安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玉尧告诉记者,以前的经费保障是有两部分,分为办案补贴专款和转移支付,70%用于办案补贴,30%用于宣传培训等,现在则只有一部分,即办案补贴,专款专用。 不少工作人员认为,财政投入相当于实行“一刀切”,全部作为办案补贴使用。但是法律援助工作除了办案补贴费用支出外,还有其他费用需要支出,比如民生工程宣传、工作人员培训、督查回访等,这部分费用现在没有了财政投入,法援中心又无法自我解决,将会影响到民生工程的落地运行,建议政府从民生工程整体发展上,统筹考虑经费保障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