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莎士比亚时代,英国律师已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律职业集团。莎士比亚的批评当然只是一面之词,恰恰说明律师当时在欧洲社会已经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只是人们既要依靠律师的服务,又觉得复杂的法律使人不知深浅、全靠律师摆布,因此总怀疑律师在故弄玄虚。莎士比亚对律师的消极评论,或许是民间这种疑虑的反映吧。 莎士比亚法律知识从何而来 □ 林海 众所周知,莎士比亚擅长写形形色色的法庭戏,其中最著名的大概是《威尼斯商人》。同时,莎士比亚戏剧对于法律术语的掌握,精准到了令人费解的程度。他如此专业的法律知识是从哪儿来呢?他到底是谁呢? “莎士比亚曾经是名律师吗?”最早提出这个问题的,是1790年前后的埃德蒙·马隆。他从律师转行成为一名剧作家,但他仍然非常佩服莎士比亚的专业知识,对其作品评价道:“莎士比亚的法律术语知识,并不是他通过观察或接触获得的,而是专业技术的表现……我们推测,他住在斯特拉福德的时候,可能在某家律师事务所工作过。这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业,应该是不动产过户或者土地管理。” 与马隆有着相似判断的大有人在。1858年,拉什顿出版了《莎士比亚其实是名律师》这一本小册子。其中,他试图证明,莎士比亚对不动产法的原理与实际业务十分熟悉,还拥有普通法与刑法的全面知识,精通法规汇编中的专业文字,能够恰当地运用各种复杂的法律术语。1859年,位于英国伦敦的林肯律师会馆南门书店的窗口贴上了大标语牌“莎士比亚是否在哪家律师事务所工作过?”用于宣传坎贝尔勋爵的新书《莎士比亚如何获得法律知识》。 这位坎贝尔勋爵并不是无聊的嚼文字者,他曾经担任英国司法部部长,出版此书的第二年,被任命为首席大法官。坎贝尔勋爵这样写道:“《约翰王》等场景,为莎士比亚在来伦敦之前曾在某一律师事务所工作这一假设,提供了确凿的证据。他采用的相关法条和法律术语准确无误,这靠道听途说是做不到的。”根据坎贝尔勋爵和后来的研究者统计,莎士比亚在37篇戏剧中有22篇涉及了法庭的场景,占其戏剧总数的三分之二。 其中最为著名的,是有着漂亮庭审过程的《威尼斯商人》。比较著名的还有《一报还一报》(法律如何实现道德的要求)、《哈姆雷特》(法律如何面对复仇)、《亨利四世》(司法如何实现公正)、《奥赛罗》(如何保护个人不受诬陷)、《查理二世》、《李尔王》(任何人——包括国王在内——都不能高于法律)等。而书中的法律场景,几乎都有真实的出处。 坎贝尔勋爵的大胆假设出版了二十多年后,美国法律人赫德(Heard)出版了以《作为法律人的莎士比亚》为书名的著作,其中说明:“莎士比亚的戏剧中确实能发现多处同时代的其他任何作品无法匹敌的相关法律表达,而且,这些都运用的非常精确。” 几年后,另一位美国人、康涅狄格州的司法部长约翰·赖特(John Wright)对莎士比亚提出如下看法:“莎士比亚熟悉法律人,并彻底了解法律人对委托人负有的义务;没有比莎士比亚对真正的法律精神以及专业法律技术的把握更加实际的法律人;莎士比亚频繁地使用相关不动产转让的法律术语,但是在其运用过程中一次也没有出现过错误。”赖特从而作出如下结论:“莎士比亚应该频繁拜访过斯特拉福特以及伦敦的法院,因此与律师及法官结识并交往。” 有关莎士比亚的早期职业,还有另外一些证据。好几个古文书学家都认为,现存的莎士比亚手迹,尤其是他的签名,清楚地表明他曾受过法律方面的训练。 一个新的猜测浮现了。莎士比亚可能不是一位律师,而是一位法学家。著名作家马克·吐温发表了长达四页纸的名为《莎士比尔不是我们知道的莎士比亚》的文章,罗列了所有已知的事实,将“莎士比亚真正身份”问题更变成了一个谜。 很多人猜测,莎士比亚不过是那个时代一位或一群文人共同使用的笔名。其中最有可能的,是法学家、大法官(还有人说他是女王伊丽莎白的私生子)弗朗西斯·培根。这位以“知识就是力量”“一次不公正的裁判超过几次犯罪,因其好比污染了水源”等说法名传后世的大法官,被人们猜测为莎士比亚的真实身份。一方面,培根的才学和经历,配得上莎士比亚作品的渊博和深刻。另一方面,培根自己也曾创作过几部剧本,据说手法与莎剧十分相似。 不过,这一切只是假说。有关莎士比亚的身份,至今仍然存在着许多争议。 毋庸质疑的是,莎士比亚与法律之间肯定有着密不可分的交集。不过,另一种可能是,在莎士比亚的时代,几乎所有公众对于法律程序有着普遍的兴趣。因为当时很少有娱乐节目,人们发现旁观庭审是一个消磨时间的好办法。法律离普通人的生活并不遥远。茶余饭后,人们经常讨论时下的热点案件。那些在法庭上精彩的辩论和演讲,时常被好事者在沙龙上模仿和重演。有些律师和法官,干脆以在沙龙上讨论刚刚尘埃落定的案件,来展示自己的睿智和才华——而这一切,都得到贵族们或发自内心或附庸风雅的欢迎。用麦肯锡法官的话说:“法律是伊丽莎白时代的印章。” 不仅如此,莎士比亚自己的家族也是非常好讼的。登记于莎士比亚父亲约翰名下的诉讼案件多达67起。莎翁自己也参与了多场诉讼。他很有可能在其文学作品中编织进关于法律的经验。另外,莎士比亚确实阅读了大量的法律书籍——在一个法律如此风行的时代,如果莎士比亚不读法律书,那反而是令人称奇的一件事。因此,即使我们对于“莎士比亚是不是一个法律人”这样的问题无法作出正面回答,也无碍我们从他的剧作中,读到有如法史名著般的经典记载和深刻剖析。换句话说,莎士比亚自己早已镶嵌在法律的历史之中,并且至今对法律人、法庭规则和法学研究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