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律师

旗下栏目: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彭新林发言(2)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04
摘要:第五,从内部监督谈一点看法。公安机关上下级是一个领导关系,既受同级政府领导,同时也是受级公安机关的领导,这样为上级公安机关监督下级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提供了一个组织上、法律上的保障。我觉得,首先是加强

第五,从内部监督谈一点看法。公安机关上下级是一个领导关系,既受同级政府领导,同时也是受级公安机关的领导,这样为上级公安机关监督下级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提供了一个组织上、法律上的保障。我觉得,首先是加强纵向监督,可以对特定的案件实行备案审查制度。特别是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下一级公安机关应当采取强制措施或者立案相关的情况报告给上级公安机关,由他们来侦查。现在检察系统提起批准逮捕制度,这个制度可以为公安机关内部监督完善时借鉴参考。当然上级公安机关在公安侦查活动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加强经验总结分析,甚至建立起案例指导制度,影响公安侦查质量的头问题,带动整体办案质量的提高。这是我从宏观层面谈的建议。

下面结合闫平平案谈谈看法,这个案子属于公安机关越权干预经济纠纷的情况。首先从程序上来讲存在着很多问题。尽管刑事诉讼法对批捕之后没有做规定,因为在批捕逮捕之后讯问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侦查行为的体现,可以调取物证或者采取其他正当措施。但这个案子,这唯一一次讯问采取了威胁、抓捕近亲属的方式来获取被告人的供述。尽管我们的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都是说以刑讯逼供或者以冻、饿等非法方法收集被告人的供述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得排除。暴力威胁是指针对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的。但我觉得对于以威胁抓近亲属造成严重精神上痛苦方式,应当是排除不能作为证据使用。这是我的一个建议。

其次这个案件四换罪名,最后是诈骗罪,证据是闫平平找中介机构对两座矿山做的预测。这个证据不足,本案存在的客观证据和这个证据形成矛盾,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比如有记载,国土局储量报告上有储量的显示,而且国土局每年进行一次年检,这说明主管部门认可了。这个推测性报告,是闫平平和专业机构做的专业鉴定,这不是闫平平自己做出来的,自己没有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只是中介机构做的鉴定,最后查证不属实,可以把证据排除在刑事诉讼证据之外,可以不作为证据采用。从程序上讲,证据有问题,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从实体而言也有问题,最后定诈骗罪,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或者虚构事实的方法诈骗他人或者公司财物的行为,不能把诈骗罪的诈骗行为和案件中存在的民事欺诈因素混合起来。本案矿山是真实存在的,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本案缺乏构成诈骗罪的客观基础,最多只能说它存在民事欺诈的行为,对矿山的储量有夸大成分。

所以无论是程序上讲还是从实体上分析,这个案件是一个民间纠纷或者是一个债务纠纷。本案公安机关三番五次地做工作,而且要求和解,退钱就可以保平安,这是公安机关典型的越权干预经济纠纷,现实中确实存在着公安机关为了本部门或者本地区甚至为了当事人的一方的利益,把本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纠纷、债务纠纷定为诈骗案件,为一方当事人追讨债。这反映出某些地区的公安机关法治意识的淡薄。

我讲这么多,谢谢。

(彭新林: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

责任编辑:苏明龙

上一篇: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文龙发言

下一篇:没有了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