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下午,北京市丰台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会暨医患心理研讨会在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街道办事处召开,来自丰台区政协、司法局、民政局、卫计委、法院、社工委、东高地街道、调解协会、各医疗机构、各司法所等部门领导以及医患关系的研究学者、关注医患关系的社会人士参加了本次成立会。 据北京市丰台区平合医患中心主任、北京市丰台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张文生介绍,该调委会是北京第一家区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备案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此之前,北京只有由市六部委联合发文成立的市医调委;该调委会也是全国第一家由社会组织——平合医患中心申请设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此之前各医调委都是由各级政府设立的。 据了解,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宗旨是运用人民调解手段,发挥第三方介入机制的优势,探索预防和化解医患矛盾,架起医患之间的桥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调委会委员以中心人员为主;该调委会是第一家以医学法律复合型人员为主组建的专业性调解组织,该调委会由9名委员组成,其中以医药专业律师为主,还有退休医务人员,法学,社会学等人员组成,是一支专业、全面、高效的团队。同时还有由丰台区医学会临床专家库专家、著名医院临床专家、法学院法学专家、鉴定机构法医专家等组成的专家委员会;由区政协委员、社会人士、媒体代表组成的监督委员会来帮助和监督工作。 记者注意到,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国家的各项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矛盾集中体现出来。充分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服务是国家的战略部署。调委会的成立正是丰台区政协、司法局、民政局、卫计委等部门在此方面响应国家号召,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的切实体现。自行和解、行政调解、市医调委调解和法院等现有途径在解决医患纠纷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而任何一种单一的途径都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会变化和发展,也就需要探索和创新去面对新的问题和弥补现有途径的不足。因此,社会组织化解社会问题是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 会上,丰台区司法局副局长佟颖代表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郗俊生讲话,谈了四点希望,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有效化解医疗纠纷。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遵守自愿、平等调解原则,发挥人民调解灵活、高效便捷、低耗的优势,善于运用法、理情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既要讲法律政策、也重情理疏导,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二是注重发挥专业优势,不断提高医疗纠纷调处能力和水平。要善于发挥领域专家学者的专业优势,优化调解员队伍,复杂疑难案件充分听取专家咨询意见,必要时可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监督,确保医疗纠纷得到科学公正的处理;三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搭建医患沟通的桥梁纽带。四是要认真贯彻“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调委会的申请主办者平合医患中心是依法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它是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 调委会主任张文生会上指出,对于医患发生的纠纷或遇到的困惑,不设任何限制,只要向我们咨询,我们都会耐心细致的提供专业意见,并提供适当的解决途径建议;对于医患双方同意来调委会进行调解的纠纷,尽力促成调解结案,彻底解决纠纷;操作过程阳光透明、主动接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