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预防和惩治要并重。预防重在阻断骗捐者直接获得捐款和轻易传播求助信息;惩治重在建立畅通的举报机制,对骗捐者给予实质有效的惩罚。具体来说:推广民事信托在私益募捐中的应用,或者设立捐款专用账户,阻断骗捐者直接获得捐款的途径。捐款人和中立的第三方 (医院、银行、支付宝平台、学校、慈善组织)建立民事信托关系,捐款进入第三方的信托账户,专款专用。事先没有订立民事信托但设立了捐款专用账户的,参照民事信托的规定处理。赋予传播者基本的真实性审查义务,使虚假信息不能轻易传播。骗捐行为发生并证实后,由公安司法机关通知相关的网络平台和支付宝平台等发布有关诈骗行为信息,澄清事实。同时,关闭骗捐者的微博、微信、支付宝账号,并根据情节,在一定时间内取消其申请以上账号的资格;构成犯罪的,永久取消骗捐者申请各种账号的资格。另外,慈善组织可以设立紧急救助专项基金,个人求助者可向该专项基金提出救助申请。对紧急救助专项基金适用特殊优惠政策,也可激励慈善组织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