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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孙仲杰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决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4
摘要:近日,由徐州市丰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丰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孙仲杰(副科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罪一案一审判决。法院

近日,由徐州市丰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丰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孙仲杰(副科级)涉嫌受贿、挪用公款罪一案一审判决。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孙仲杰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孙仲杰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万元。退缴的受贿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