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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4
摘要:张某某盗窃一案,于2016年8月18日,由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向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犯...

张某某盗窃一案,于2016年8月18日,由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检察院向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张某某。六合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6年1月13日至14日,被告人张某某篡改了被害人查某某的微信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先后多次将被害人查某某微信绑定的银行卡中现金2万元转入自己的微信账户,为自己所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