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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临淄区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海峰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一审判决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3
摘要:日前,由淄博市临淄区院提起公诉的徐海峰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徐海峰犯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

日前,由淄博市临淄区院提起公诉的徐海峰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徐海峰犯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