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重要案件信息

旗下栏目: 重要案件信息

芜湖县六郎镇新福行政村党总支副书记胡增俊犯贪污罪一审获刑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3
摘要:2016年7月27日,芜湖县人民法院就芜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增俊贪污案一审作出判决。被告人胡增俊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

2016年7月27日,芜湖县人民法院就芜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增俊贪污案一审作出判决。被告人胡增俊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3万元。

被告人胡增俊身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政府项目资金,总计达11.1万元,数额巨大。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