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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检察院提起的杨思明等2人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法院依法判决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3
摘要:杨思明、瞿发钞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被告人杨思明一审被判撤销原判决缓刑;新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

杨思明、瞿发钞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被告人杨思明一审被判撤销原判决缓刑,新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前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被告人瞿发钞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杨思明于2016年5月5日上诉,2016年8月9日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