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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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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等3人涉嫌诈骗等罪一案依法获判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19
摘要:被告人张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被告人张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六万元;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孙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