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陈孝波、朱金龙等五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朱金龙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案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5年6月至11月间,被告人陈孝波为了非法牟利,编写多个软件程序,用于非法侵入由淘宝公司开发的支付宝网络金融服务信息系统,并通过网络进行销售,累计销售上述各类软件卡密1277人次。2015年10月份以来,被告人李志彬为了非法牟利,代理了由被告人陈孝波编写的上述部分软件,通过网络进行销售,累计销售卡密316人次。 2015年10月份以来,被告人危友平为了非法牟利,代理了由被告人陈孝波编写的上述部分软件,通过网络进行销售,累计销售卡密85人次。2015年9月至11月间,被告人朱金龙为了非法牟利,代理了由被告人陈孝波编写的上述部分软件,通过网络进行销售,累计销售卡密72人次。同时,被告人朱金龙还使用上述软件非法获取淘宝账号数据13284组。2015年10月份以来,被告人宋彦学为了非法牟利,代理了由被告人陈孝波编写的上述部分软件,通过网络进行销售,累计销售卡密8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