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重要案件信息

旗下栏目: 重要案件信息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茆翠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一审判决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17
摘要:近日,经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茆翠霞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近日,经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茆翠霞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2010年至2015年3月,被告人茆翠霞违反国家金融法律规定,以农资门市经营需要以及开发小区资金短缺为由,以支付高息为诱,先后向高某某、蔡某某、陈某某等300余人借款共计人民币4100余万元。

法律链接:

《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