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公安局昙容派出所原所长曾繁日(正科级)、民警梁可、协警李超权、梁金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岑溪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近日,岑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已向岑溪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曾繁日、梁可、李超权、梁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四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岑溪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曾繁日、梁可、李超权、梁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且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