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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院依法对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邓某、李某某批准逮捕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17
摘要:2016年8月8日,观山湖公安分局将涉嫌贩卖毒品的邓某等人提请我院审查批准逮捕。经审查,2016年7月8日12时许,犯罪嫌疑人邓某通过电话联系,...

2016年8月8日,观山湖公安分局将涉嫌贩卖毒品的邓某等人提请我院审查批准逮捕。经审查,2016年7月8日12时许,犯罪嫌疑人邓某通过电话联系,贩卖230余克海洛因疑似物给柳某某(因病取保候审)并获毒资7万元。同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以贩卖为目的向柳某某购买海洛因疑似物40余克,柳某某获毒资4200元后被抓获。

邓某、李某某等人的行为涉嫌贩卖毒品罪,我院依法于2016年8月15日对邓某等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