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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钱某某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14
摘要:近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犯罪嫌疑人钱某某批准逮捕。经审查, 2016 年7 月22 日8 时许,犯罪嫌疑人钱...

近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犯罪嫌疑人钱某某批准逮捕。经审查, 2016 年7 月22 日8 时许,犯罪嫌疑人钱某某在本市栖霞区尧新大道佳和日化厂区内过磅处,驾驶红色斯太尔重型自卸货车由南向北倒车时,因观察疏忽,将由东向西行走至车尾的被害人史某某撞倒并碾压,导致史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