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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有能等2人涉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13
摘要:2016年7月28日,经本院决定,依法对朱有能、潘艳琼以涉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向嵩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6年7月28日,经本院决定,依法对朱有能、潘艳琼以涉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向嵩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