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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的刘超获有罪判决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13
摘要:被告人刘超,长葛市坡胡镇大刘庄村1组。2016年1月1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向禹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3月31日,被...

被告人刘超,长葛市坡胡镇大刘庄村1组。

2016年1月1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向禹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3月31日,被告人刘超被禹州市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二年。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