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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供销合作社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覃炎亨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11
摘要:日前,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向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钦州市供销合作社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覃炎亨(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

日前,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检察院向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钦州市供销合作社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覃炎亨(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已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覃炎亨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被告人覃炎亨在担任钦州市供销社拆迁工作组负责人职务期间,利用其负责该土地内职工宿舍楼的搬迁动员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动员搬迁的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共非法收取他人现金人民币10.5万元。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