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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有君、王静、张松判刑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9
摘要:近日,增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张有君有期徒刑三年;判处被告人王静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被...

近日,增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张有君有期徒刑三年;判处被告人王静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张松一年九个月。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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