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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依法决定对王春雷案延长羁押期限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9
摘要:2016年7月1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对漠河县检察院提请的王春雷贪污案审查后,决定同意延长羁押期限一个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6年7月1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对漠河县检察院提请的王春雷贪污案审查后,决定同意延长羁押期限一个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