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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检察机关惠农扶贫专项预防职务犯罪项目荣获全区“优质项目”殊荣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8
摘要:6月28日下午,自治区检察院在南宁举办人大代表评选检察机关开展惠农扶贫领域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精品项目活动。由防城港市港口区检察院参...

6月28日下午,自治区检察院在南宁举办人大代表评选检察机关开展惠农扶贫领域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精品项目活动。由防城港市港口区检察院参评的港口区贫困村产业开发专项预防项目,经过严格的初评、复评、终审等程序后,荣获全区检察机关“优质项目”殊荣。据悉,此次评选活动邀请了部分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作为评委,采用现场演示和打分的形式进行,最终评出十件精品和十件优质项目。

自全国各地吹响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号角以来,防城港市检察机关立足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积极服务和保障惠农扶贫工作。以集中防治财政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作为重要抓手,努力在“精准扶贫”中加强“精准监督”,保障扶贫政策、资金落实。

2015年5月,港口区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惠农扶贫预防工作的统一部署,选取贫困村产业开发项目作为专项预防项目开展专题调查,在调查走访过程中,发现该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原主任陈某涉嫌贪污、受贿的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2010年至2014年期间,陈某在担任港口区扶贫办主任期间,分别在采购鸡苗发放给贫困村民、道路硬化及城乡风貌改造、沙石屯级道路路基等项目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事后共收受好处费58万余元人民币。另陈某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报冒领的方式,贪污公款14万余元人民币。民不容贪,法不护腐。该案由港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6年6月2日,港口区人民法院以贪污、受贿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在成功查处陈某贪污、受贿案的同时,港口区检察院循着该案线索,又挖出一批惠农领域的腐败案件,可谓“拔出萝卜带出泥”,继续查办了港口区林业局局长陈某某、港口区农业局副局长简某某等人贪污、受贿系列案件,在当地产生了强烈影响,有效震慑了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高发态势,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