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吴昌建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昌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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