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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非法杀害野生动物、非法持枪的1人批准逮捕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7
摘要:2016年6月3日,汶川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的黎某某批准逮捕。因犯罪情节轻微,无社会危险性,对

2016年6月3日,汶川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的黎某某批准逮捕。因犯罪情节轻微,无社会危险性,对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金某某不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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