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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字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7
摘要: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字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字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由南涧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于2016年4月5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经本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字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本院于2016年4月28日向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