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广州市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胡守斌(广州市副局级)以涉嫌受贿罪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守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胡守斌。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守斌利用其担任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杨某某等七人在职务晋升、工作支持方面提供帮助,并为他人在该公司业务往来中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