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重要案件信息

旗下栏目: 重要案件信息

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5
摘要:7月1日,应县人民检察院对应县中小企业局副科级科员王

7月1日,应县人民检察院对应县中小企业局副科级科员王丁、应县镇子梁乡安监站原副站长曹久涛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责任编辑:国平

上一篇: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周明决定逮捕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