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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提起公诉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5
摘要:近日,汶川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刘某某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经审查查明,2015年4月份,嫌疑人刘某某在加工制作火锅底料

近日,汶川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刘某某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经审查查明,2015年4月份,嫌疑人刘某某在加工制作火锅底料时非法添加罂粟壳,并用于销售,经汶川县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样送检,刘某某生产、销售的火锅底料中检测出罂粟碱、吗啡、那可丁。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