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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寻衅滋事的嫌疑人代某、董某批准逮捕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5
摘要:近日,汶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代某、董某批准逮捕,因在案证据不足,对张某不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日,汶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代某、董某批准逮捕,因在案证据不足,对张某不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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